Q5:在使用宗教藝術品時,你會特別注意哪些地方?
A5:在創作的過程牽涉到宗教的部分,我會特別注意的部分主要是造像的姿態、手勢、背光等等審美的部分,能夠趨近、遵循制度與典範,僅此而已,其他的部分,包括不同卡漫角色在佛教中的位階等等,就隨我喜好了;即使是在卡漫中很小的配角,只要是我所愛,我會(任性的)賦予佛教儀典中很高的位階,佛、菩薩、明王等等,即使是卡漫中重要的主角,如果非我鍾意的角色,在我的創作中可能放在佛教系統較低的位階,我覺得,這是一個創作者當然擁有的自由與權力。
Q5:在使用宗教藝術品時,你會特別注意哪些地方?
A5:在創作的過程牽涉到宗教的部分,我會特別注意的部分主要是造像的姿態、手勢、背光等等審美的部分,能夠趨近、遵循制度與典範,僅此而已,其他的部分,包括不同卡漫角色在佛教中的位階等等,就隨我喜好了;即使是在卡漫中很小的配角,只要是我所愛,我會(任性的)賦予佛教儀典中很高的位階,佛、菩薩、明王等等,即使是卡漫中重要的主角,如果非我鍾意的角色,在我的創作中可能放在佛教系統較低的位階,我覺得,這是一個創作者當然擁有的自由與權力。
有位在新加坡就讀藝術學院的研究生,因論文書寫關於藝術創作上「文化挪用」的探討而來採訪我。與此議題相關的創作,已經是開啟於好多年以前的事了,但也因此,讓我有機會在實踐多年之後,重新反思、梳理對於文化挪用在我創作上的一些想法。 以下為提問與回答:
Q1:你認為文化挪用(Cultural Appropriation)是什麼?
從2000年到現在,歷經了十多年,我的創作一直處理的是綜合媒材與雕塑的形式,直到今年開始,又重新拿起了畫筆來,與畫布廝磨。
「悍圖社」明年要邁入第二十年了,現在耿畫廊推出《此圖彼刻》展,同時展出我們成立之初與現在,兩個不同階段的作品。除了新作之外,我也展出兩件1999年,「大員紀事」系列的作品。「大員紀事」系列則是我《歷史篇》的最後一個階段,討論台灣的近代史。
1986、87那兩年,整個社會鬆動,國會鬥爭、街頭遊行示威……,在在都是即將自由化之前動盪期的徵象,只是當時的我們還不知道未來的事而已。確切的說,就是一個威權體制崩潰ing,社會民心沸騰進行式的狀態,當時覺得,我之前那種畫面中細節繁複、力求敘事完整的表達方式,已經完全不符合當下的環境與我自己熱切的心境,於是立決完全刪除所有敘事性的細節,放大主角造型,並且簡化成為漫畫式強調性格特徵的造像,以達到我想徹底呈現力量的效果。